彩禮需要返還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確實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您的問題在法律上沒有障礙,可以要回彩禮,你的難點在于你給付的彩禮是多少,如何給付的,怎么證明?給您以下建議。
1.是否有轉賬憑據?是否有取款憑證?如果沒有,是否有見證人在場。那證明給付的彩禮有多少?
2.婚紗照,訂婚儀式的錄音錄像,親朋好友的祝福等信息,可以證明雙方處于婚戀關系。
3.給付的物件,是否保留有原始的發票以及付款憑證。用于證明價是多少?
4.巧妙利用證人證言,彩禮返還的糾紛中,書面證據雖然少,但是往往有大量和案件有關的當事人參與其中,因此需要充分利用證人證言。
我覺得應該歸還。
彩禮是因為女方要嫁到男方,以后女方很少回娘家,男方給到的一點補償。但是人沒娶著,錢也沒了,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彩禮跟嫁妝一樣,都是結婚才有的,但是沒結婚,叫你把嫁妝給男方,婚沒結成,嫁妝錢不退你,你怎么想
同居的時候就把彩禮錢給了你,說明男方是真的愛你,也信任你,但是婚沒有結成,還是得把彩禮錢退還給人家。
首先一看小編提起同居就知道還是比較封建,感覺同居女孩子比較吃虧,現在的社會早已不是以前了,同居已經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女人的地位遠遠高于男生了,不是有句話說男人找女人就是找了個娘,生了個爺爺,想想男人的地位,至于彩禮能要不要回要知道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給付彩禮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里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于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
按法律來說你的彩禮錢能夠要回來,你可以請雙方都認識并有威信的長輩出面去協商要回彩禮錢。如果對方不同意返還,你在去提起訴訟,并提前找好能證明你給付對方彩禮錢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