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投訴醫院亂收費的行為(醫院收費不合理去哪里投訴)
打12320衛健委熱線吧,衛健委會給醫院轉單子,醫院必須回復。
教你一招,打電話到醫院的黨辦,別說醫術這些,也別說看病,收費這些的,就說服務態度不好,要投訴…
一般是出院的時候統一結算,多退少補,如果出院結算的時候,發現仍然存在這種沒有做的項目,而有了收費明細,可以要求退費,這是很正當的理由,如果這都不退的話,可以找醫院相關部門進行反映核實,再不行可以找物價局醫保局,衛計委等相關行政職能部門進行反映。
投訴的話可以去當地的衛生局(可打114查詢),有些地方是叫什么衛生監督所?部分地區市長熱線12345也受理。
3月17日早晨我去成都省中醫院拔智齒(圖中左邊下面的一顆),7點10掛號處還沒開始上班我就到了,正式上班我掛了一位主任醫生的號,掛號費70多,排到了11號,去了醫生所在的科室先是叫我驗血,照片這些弄完了已經是上午11點了,我把報告單給主任醫生的一位助手,也就是實習醫生看,主任醫生在做手術,然后實習醫生叫我簽了一份同意書就準備刀具準備動手,我看不對勁,怎么是實習醫生來拔(這家醫院是朋友的同事推薦給我的,她當時拔是全程主治醫生操刀)我當即就問她,是你給我拔嗎?得到她肯定的回答后,我就說我要主任醫師拔。
因為第一次拔牙我很怕,經驗豐富能讓我安心,實習醫生就說你要顏醫生給你拔可以,但是得等一會,我說我愿意。然后等了一會兒,實習醫生跑過來給我說,我沒預約,顏醫生就不能給我拔,要改天,而且還要重新收掛號費70多!今天掛的只是診斷,我說憑啥啊,我掛的就是當天的號,而且我改天也要主治醫生給我拔。后來又主治醫生有空,我以為他要給我拔,他給我打了麻藥就交給實習生了,實習生刀已經伸到我嘴巴里了,我以為是實習生只是給我切傷口,沒想到她還要給我拔,然后拔到一半的時候,她不會了,就去找主治醫生,主治醫生就給我拔。中途我還聽到主治醫生說你怎么先拔后面,應該先拔前面[微笑]拔了一個小時終于拔完了,拔牙1300多,加開藥掛號,零零種種總共花了接近2千,我心里特別不舒服,覺得自己被坑了,我感覺我的牙也沒有特別難拔,收費這么貴,還有一半時間是實習醫生操刀,實習你要拔你就自己出個位,憑什么掛號收主任醫生的錢?
看了您的就診經歷,我有幾點想法:
1,投訴去找誰:公立醫院的話投訴真的非常簡單,去醫務處就行。如果是夜間急診,行政部門也有專門的總值班,投訴不至于無門。
2,怎么投訴:如果想清楚要投訴,態度請務必不卑不亢,不要大吵大鬧,免得大家以為你是來鬧的,這樣不利于合理合法維權。在醫院,尤其是大醫院里,不是你鬧得越響越有利。而且大醫院的醫務處工作人員可以說是身經百戰見的多了,什么樣能鬧的人家沒見過?保安、警察甚至社會人員都可以來助陣幫你冷靜下來。反而你要是一開始就冷靜維權,充分說明受到的不合理待遇并堅定要求合法賠償或者當事醫生道歉的話,對方反而會如臨大敵,不敢怠慢。
3,預約專家手術:絕大多數公立醫三甲院(尤其是某某醫學院附屬)都是教學醫院,高級職稱醫生旁邊會跟實習醫生,研究生或者是低年資住院醫生。面診,專家負責給你診斷和處理意見,不負責手術。如果要指名專家做手術(有些地方稱之為特需手術),肯定是要預約的。有些地方的話預約確實會需要再多掛一個號,但并非全都要。
4,你這次維權可能不會很順利:你已經簽了手術知情同意書,所以這時候實習醫生會默認你馬上要做手術了,而且她自己肯定也想要做,就出現了你描述的情況。因為你畢竟是簽了知情同意,而知情同意上面沒有指明必須誰來做手術,所以根據目前的法規,實習醫生給你做也無可厚非(畢竟高級職稱醫生就在旁邊)。
5,以后咋辦:如果要求主任醫師專家親自全程做,也肯定要提前聲明清楚,進入預約流程。不要曖昧不清的情況下想著可能是實習醫生僅僅負責切開牙齦,稍等會有高級職稱醫生來做這樣。想好要約專家手術,就去約時間,告訴實習醫生你不接受這位專家以外的任何人給你做任何操作。您說得明白,醫生自然不會違背你的意愿。這樣兩邊都規避了各自的風險。醫生這個職業最講究理性,很多話直說了并不會影響各自的印象。醫生也不會給你小鞋穿——真沒那個空。
綜上,您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這次醫生的操作也并沒有不合法不合規的地方——畢竟您沒有書面聲明指定要專家來做手術。但是我非常可以理解您心里的委屈和后怕,這是醫患溝通不夠細致明確造成的。希望醫患雙方的溝通都能夠有話直說,說得明明白白。
PS:吐槽一句,這位主任醫師也是心大,當著病人的面說應該從前面搞不要從后面搞。這種帶教簡直太傻。反正帶過我的老師沒有這么不關心病人感受的。就算我做了哪些不理想的操作,也會等病人走開以后再單獨和我講,或者通過暗示和肢體動作讓我明白該怎么做。
每個正規醫院都有醫促部(醫患關系促進部門),對醫院有意見可以找那里,要是沒有這個部門可以找醫務科,找院長沒用,院長一般很忙,只會把你打發到上述兩部門交給底下人處理。
如果對醫院內部的部門都不信任,可以找所在城市醫調會,打114去要醫調會電話。
實在逼急眼了,打110,千萬不要自己去鬧事,給對方打110的機會。
一、醫院過度醫療怎么投訴
可以到衛生局進行舉報。
過度醫療是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床醫學規范和倫理準則,不能為患者真正提高診治價值,只是徒增醫療資源耗費的診治行為。或者說,在治療過程中,不恰當、不規范甚至不道德,脫離病人病情實際而進行的檢查、治療等醫療行為。簡單說,過度醫療是超過疾病實際需求的診斷和治療的行為,包括過度檢查、過度治療。過度醫療不是診治病情所需,起碼不是診治病情完全所需。過度醫療是與道德相違背的,是法律以及相關制度所被禁止的。
基本特征:
(1)使用的診療手段超出了疾病診療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規律和特點;
(2)采用非“金標準”的診療手段;
(3)對疾病基本診療需求無關的過度消費;
(4)費用超出了當時個人、社會經濟承受能力和社會發展水平。
二、過度醫療形成的原因
1、經濟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醫療過于市場化發展、以藥養醫、醫務人員的收入與經濟效益掛鉤、藥品回扣、開單提成;
2、醫學本身的復雜性與醫生的診療水平的原因;
3、法律法規制度的原因,如:醫療事故鑒定法規定了醫生在鑒定過程的舉癥倒置制度,可能導致醫生對病人 的過度檢查;據介紹,美國的一項調查顯示,在300名全科醫生中,有98%的人承認自己在醫療過程中有增加各種化驗檢查、院內院外會診,多為病人開具藥物等自衛性或者稱之為“防御性”的項目。而醫生自衛性醫療的目的很明確,就是“避免吃官司“。
4、醫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較常見。
5、其他原因,如:醫患關系緊張;個別病人的不合理要求。
三、過度醫療的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
第六十三條 禁止過度檢查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范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病人到醫院看病,自然是希望藥到病除。但是有時候會遇到醫院誤診的情況,給病人的身體和財產帶來損失。我們知道,醫院誤診是可以投訴的,那么,應該如何投訴呢?
及時保留證據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并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尸體,并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鑒定。
處理過程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防止病程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如病人死亡會主動提出尸體解剖,如果沒有,病人家屬應提醒。然后主管部門會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會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發生的醫療糾紛由批準開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處理后果如系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后,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一般醫院都有醫療投訴辦公室,可以向其反應,如其搪塞,應要求見醫院領導。
醫院會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建議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患者或患者近親屬可向醫院所屬的區醫學會申請,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親屬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情況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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